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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遍金银·避暑游石朝”
务川自治县第四届避暑旅游季
暨职工群众迷你欢乐跑、亲子趣味跑
赛事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务川自治县石朝乡人民政府
务川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务川自治县文化旅游局
务川自治县石朝商会
协办单位:务川自治县总工会
务川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务川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务川自治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6年6月28日9:00-11:30
(二)比赛地点:务川自治县石朝乡
三、参加人员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跑步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
(一)迷你欢乐跑
1.男子公开组(年龄18-60周岁即1966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27日前出生)15公里,限报500人。
2.女子公开组(年龄18-60周岁即1966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27日前出生)15公里,限报500人。
3.参赛人员报名费68元/人,费用包含:参赛礼包1个,运动服装1件、金银花水1瓶、牛奶1盒、香榧圣果1袋、电解质能量胶1支、奖牌以及参赛保险和计时芯片。
(二)亲子趣味跑
1.每组限报2-3人,成年人年龄18-60岁(即1966年6月27日后,2008年6月27日前出生),孩子年龄12周岁以下(即2014年6月27日后出生),限报300组。
2.参赛人员报名费68元/组,费用包含:参赛礼包1个、运动服装1件、每组奖牌1枚、保险及金银花水每人1瓶(每组限定2-3人)。
五、竞赛类型
竞赛项目 | 竞赛组别 | 竞赛里程 |
迷你欢乐跑 | 男子组 | 15公里 |
迷你欢乐跑 | 女子组 | 15公里 |
亲子趣味跑 | 亲子组 | 3公里 |
六、比赛路线
(一)云上石朝迷你欢乐跑
全程15公里,石朝乡香榧广场(起点)→朱家山→杉岩→三层岩→石朝乡香榧广场。
(二)云上石朝亲子跑
全程3公里,石朝乡香榧广场→车厘子基地→水厂→兰草湾水库路口→车厘子基地→石朝乡香榧广场。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通过“云上石朝”公众号扫码报名或点击务川自治县第四届避暑旅游季赛事报名专业通道进行线上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晚18:00截止。
八、参赛资格
(一)签订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正式报名前必须签署云上石朝迷你欢乐跑和亲子跑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
(二)健康要求。身体健康,适宜该项比赛的身体素质要求,有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和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世界田联标牌路跑赛事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相关管理办法和本次比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所有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至少在赛前6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并按照参赛号码分区集结。
(三)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四)比赛名次计算方法
本次比赛以冲刺跨域终点线的顺序依次计算选手名次,第一个到达终点的选手记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1.比赛项目采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参赛选手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一次性计时芯片参赛方为有效。
2.组委会在起、终点及赛道每5公里均设有感应计时地毯,选手须逐一通过地面计时地毯。参赛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多个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成绩。
3.感应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五)关门距离及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比赛路线各段专设了赛时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后工作人员告知参赛选手退出比赛。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项目 | 关门时长 | 关门时间 |
欢乐跑 | 2小时30分钟 | 9:00 |
亲子跑 | 30分钟 | 9:00 |
(六)赛事衣物存取
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到达终点后,请到指定区域凭相同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比赛当天起点存放衣物将于鸣笛前15分钟截止,请选手安排好时间。选手在比赛当日12:0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一周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一周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存衣,导致存放衣物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七)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途中、终点设立医疗救护组;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急救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3.在比赛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和急救志愿者采取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急救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4.在比赛中,医疗站、急救车医护人员以及急救队员有权根据选手状况判断并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选手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及急救队员的安排。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急救队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任何在赛道上的医务人员若要求参赛者退出比赛,该参赛者必须立即停止比赛并离开赛道。
十、成绩排名
(一)各项比赛以完赛到达终点先后顺序排列名次;
(二)男子公开组和女子公开组按照报名人数总数的前30名确定人员名次予以奖励。
(三)亲子趣味跑按照报名组数总数的前10名确定组别名次予以奖励。
男子组 | 女子组 | 亲子组 |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1 | 现金5000元 | 1 | 现金5000元 | 1 | 现金1000元 |
2 | 现金3000元 | 2 | 现金3000元 | 2 | 现金800元 |
3 | 现金1000元 | 3 | 现金1000元 | 3 | 现金600元 |
4-10 | 现金300元 | 4 | 现金300元 | 4 | 现金400元 |
11-20 | 现金200元 | 5 | 现金200元 | 5 | 现金200元 |
21-30 | 现金100元 | 6 | 现金100元 | 6-10 | 现金100元 |
十一、奖品设置
注:1.欢乐跑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4-10名颁发奖牌和奖金,10-30名颁发完赛牌和奖金,30名以后只发完赛牌;
2.亲子跑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4-10名颁发奖牌和奖金,10名以后只发完赛牌。
十二、裁判
技术代表、裁判长由县教育体育局、石朝乡人民政府选聘。
十三、报到
(一)裁判。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
(二)运动员。所有组别完成报名的运动员需在赛前一天(2026年6月27日)14:30-17:00前到务川县石朝乡香榧广场进行报到确认,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参赛物品(号码布、定制运动服装、参赛包)。
十四、保险
1.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的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信息有误将导致无法投保,报名顶替参赛者均无法享受保险并将予以相应处罚。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参赛选手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
2.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3.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参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十五、费用
1.运动员比赛期间食宿自理。
2.报名费68元/人(含保险费、参赛包、计时芯片、衣服、能量胶、礼品),线上缴纳。
3.报名成功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报名费不予退还;如因赛事熔断或组委会原因取消比赛,全额退还报名费。
十六、熔断机制
如比赛期间,因极端天气影响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时,赛事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运动员相关情况及退还报名费。
十七、处罚办法
为加强赛风赛纪,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因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组委会裁判将对赛事全程进行监督,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此次比赛资格及成绩、并禁止参加以后务川自治县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务川自治县赛事组委会追加处罚: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的,或两个计时芯片在多个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6.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7.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9.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1.私自涂改、遮挡、转让号码布参赛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2.利用虚假信息报名获取参赛资格;
13.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4.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5.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其中,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自负。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