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title}}
2025贵州印江“红色木黄•会师小镇”首届村跑比赛
竞赛规程
一、赛事举办单位
(一)技术指导单位
贵州师范学院
(二)主办单位
中共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委员会
印江自治县木黄镇人民政府
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铜仁市跑步运动协会
印江自治县跑步运动协会
二、赛事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08:00 – 14:00。
(二)比赛地点:贵州省印江自治县木黄镇
三、项目规模
(一)比赛项目:凤仪组(39公里)、盘龙组(19公里)、文昌组(8公里)
(二)比赛规模:1500人(凤仪组300人,盘龙组500人,文昌组700人)
四、比赛路线
凤仪组项目:会师广场(起点)→红色木黄酒业→会师柏→木良村→锅厂→凤仪村→燕子岩→木黄中学→会师广场→红色木黄酒业→会师柏→木良村→锅厂→凤仪村→燕子岩→木黄中学→会师广场(终点)
盘龙组项目:会师广场→红色木黄酒业→会师柏→木良村→锅厂→凤仪村→燕子岩→木黄中学→会师广场(终点)。
文昌组项目:会师广场→红色木黄酒业→会师柏→木良村(折返)→红色木黄酒业→会师广场(终点)
五、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凤仪组组别:参赛者赛前一天须年满20周岁(2005年10月26日前出生)。65岁(1960年10月26日前出生)以上(含65岁)参赛者须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
2.盘龙组组别:参赛者赛前一天须年满16周岁(2009年10月26日前出生)。18岁(2007年10月26日后出生)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须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65岁以上(含65岁)参赛者须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
3.文昌组组别:参赛者赛前一天须年满5周岁(2020年10月26日前出生)。65岁以上(含65岁)参赛者须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18岁(2007年10月26日后出生)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须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岁(2012年10月26日后出生)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须老师或家长陪跑.
(二)健康要求
长跑活动是一项不断挑战自身极限,具有一定风险的运动项目。如果运动不当,可能道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选手应定期体检,并结合一年内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长跑运动后方可报名。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
1.长期不进行长跑锻炼者;
2.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3.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4.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5.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6.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7.赛事前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8.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9.妊娠期孕妇;
10.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11.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12.特别提示:跑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组委会不提供关于运动员自身身体条件与健康状态能否参赛的咨询与评估服务,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是否能够参赛,并承诺如因自身身体或健康原因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建议运动人员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赛前禁止参与不利于运动的行为,如:酗酒、疲劳驾驶、熬夜等,如因产生任何后果,后果自负。
组委会建议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
(三)报名办法及参赛资格
1.各比赛项目报名人数:报满为止。
2.个人可通过赛事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请关注官方公布的《报名须知》。
3.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及退出办法请查阅《报名须知》。
4.不予报名的参赛运动员:
世界田联、中国田径协会处以禁赛处罚的运动员。
5.以上未尽事宜,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
(四)报名费用

(六)赛事退赛退费服务说明
1.退费
(1)已提交报名信息及支付报名费的运动员,可在退费服务截止前,自行在报名系统操作申请退费。
(2)报名结果公布前,申请退赛退费的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将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3)报名结果公布后,审核未通过运动员报名费将在2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4)报名结果公布后,已通过审核运动员可在10月15日前在报名页面自行办理退赛退费,退还70%报名费,办理退费后,系统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原路退款,10月15日之后不可再退出。
2.由组委会审核报名资质不符合者,在报名截止前可以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在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提交,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果公布后的2-7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七)报到
赛前参赛运动员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领取相关参赛物品,领取具体办法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赛事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公布的《参赛物品领取须知》。本次赛事不设参赛包邮寄服务。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修订的最新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制度文件(2025)》及本次比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运动员须正确佩戴赛事号码布,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三)起跑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分区依次起跑,如参赛者无效起跑,不会被叫停,裁判将取消其成绩。
(四)本次赛事不建议婴儿车、残障人员及车辆进入集结区及赛道。
(五)分区方式:按凤仪组、盘龙组及文昌组运动员分区集结,各区域间距10米。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以8:00发令起跑计算):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道路交通滚动封闭。参赛运动员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完成对应的比赛距离,应立即停止比赛并退出赛道;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返回终点处或自行离开。
项目 | 距离 | 关门时间 | 北京时间 |
凤仪组 | 起点 | 8:00鸣枪起跑 | |
5km | 1小时 | 9:00 | |
10km | 1小时30分 | 10:30 | |
15km | 2小时15分 | 10:15 | |
20km | 3小时00分 | 11:00 | |
25km | 3小时40分 | 11:40 | |
30km | 4小时25分 | 12:25 | |
35km | 5小时10分 | 13:10 | |
39km | 5小时40分 | 13:40 | |
盘龙组 | 5km | 1小时 | 9:00 |
10km | 1小时30分 | 10:30 | |
15km | 2小时15分 | 10:15 | |
19km | 3小时00分 | 11:00 | |
文昌组 | 8km | 1小时30分 | 9:30 |
注:发生突发情况时,组委会可决定提前结束比赛,参赛者须服从指挥。
(七)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凤仪组项目、盘龙组项目的参赛运动员提供感应计时服务,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比赛当天运动员必须将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内含感应计时芯片的大号码布正确佩带在胸前显著位置,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如参赛者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不能检录入场,无法取得赛事成绩及完赛物品,导致无成绩的后果自负。
2.组委会在起点每个计时项目的每个分区前设置检录地毯,运动员须严格按照分区入场。在比赛发令后,运动员先依次通过所在分区及前方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文昌组不提供计时服务。
3.凤仪组、盘龙组项目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终点等设有计时感应地毯。运动员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参赛项目的所有计时点的地面计时感应地毯,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除起点外的其他计时感应地毯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则将对运动员成绩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运动员存在违规,则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八)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凤仪组、盘龙组项目的参赛运动员,完成比赛24小时后可在官方小程序查询个人成绩,可以同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证书。
(九)存取衣
1.比赛当天早上6:00-7:15,凤仪组、盘龙组、文昌组参赛运动员可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衣物须装在组委会发放的参赛包中,参赛包外贴附与参赛运动员本人参赛号码一致的小号码布。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运动员本人承担。
2.运动员务必在14:30前取回自己的寄存物品,如超过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5天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由运动员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3.迷你跑项目不提供存取衣服务。
(十一)补给站、饮水/用水、能量补给站设置。
位置 | 补给站 | 饮水/用水 | 能量补给 |
5公里 | ✔ |
|
|
7.5公里 |
| ✔ |
|
7.5公里(十公里) |
| ✔ |
|
10公里 | ✔ |
|
|
12.5公里 |
| ✔ | ✔ |
15公里 | ✔ |
|
|
半程17.5公里 |
| ✔ | ✔ |
全程17.5公里 |
| ✔ | ✔ |
半程20公里 | ✔ |
|
|
全程20公里 | ✔ |
|
|
22.5公里 |
| ✔ | ✔ |
25公里 | ✔ |
|
|
27.5公里 |
| ✔ | ✔ |
30公里 | ✔ |
| ✔ |
32.5公里 |
| ✔ |
|
35公里 | ✔ |
| ✔ |
37.5公里 | ✔ | ✔ | ✔ |
注:组委会将根据天气情况,在各站点之间适当增设饮水用水站。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颁发运动员分别获得如下表奖金及农特产品。
组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至 10名 | 第11至20名 | 第21至30名 |
凤仪组 男子组、女子组 | 奖金30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20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20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10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12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8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5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300元) | 奖金3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200元) | 奖金2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100元) |
盘龙组 男子组、女子组 | 奖金20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10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12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8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6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400元) 奖杯、证书 | 奖金3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200元) | 奖金2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100元) | 奖金100元+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100元) |
文昌组 男子组、女子组 |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500元)、证书 |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400元)、证书 |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300元)、证书 | 木黄窖酒等农产品(价值200元) |
|
2.现场只对凤仪组、盘龙组男、女前三名颁发奖牌、奖杯、证书、现金和农特产品,所有获奖运动员进行现场颁发现金和农特产品。
八、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因信息不实或填写不全而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被保险人本人承担。
(二)特别说明
1.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若被保险人自身罹患的基础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将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如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中暑、昏厥等情况将不在组委会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因此,请大家谨慎报名参赛。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疗服务,但其因突发情况而送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参赛运动员本人自理。
3.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一切责任由参赛运动员本人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运动员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医护人员将有权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运动员终止比赛资格。
5.本保险计划的承保年龄为5至80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70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猝死保障”保险金额为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6.运动员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运动员本人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运动员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7.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院前急救性质的医疗服务,但医院内救治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伤者先行自理,治疗结束后伤者可在组委会协助下与保险公司启动理赔流程。
8.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运动员本人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九、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十、医疗救护
(一) 比赛起点、赛道沿途(自2.5公里起)及终点均设固定医疗点和急救车辆点。
(二) 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三) 沿参赛运动员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设置急救跑者、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运动员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在比赛中,医疗保障部负责人有权根据运动员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运动员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运动员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运动员本人承担,若运动员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急救志愿者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十一、联系方式
(一)官方电话:15985605528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2025贵州印江“红色木黄•会师小镇”首届村跑比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