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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黔南“春游芳草地”
瓮安“春上茶山”绿茵润心茶园长跑活动
一、活动日期
2025年4月26日10:00至12:00
二、活动地点
瓮安县建中镇凤凰村茶山(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黄金观景台)
三、活动项目及线路
(一)长跑组:预计200名
1.活动距离:16公里(具体线路见附件1)
2.活动线路:起点瓮安县建中镇凤凰村茶山(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黄金观景台)——体验基地——耗子岩水库——茶旅小镇门口——窝凼田——绕水库一圈——茶旅小镇门口——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路口——体验基地(终点)
(二)家庭组亲子跑:预计150组家庭300人
1.活动距离:5.3公里(具体线路见附件1)
2.起点瓮安县建中镇凤凰村茶山(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黄金观景台)——体验基地——耗子岩水库——上翁超——下翁超——体验基地(终点)
四、竞赛安排及办法
(一)所有参赛选手按赛事项目在规定时间及区域进行检录。
1.检录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9:00——9:30,
2.检录地点:瓮安县建中镇凤凰村茶山(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黄金观景台)
3.检录工作:由瓮安县马拉松协会执行;
(二)起跑安排:所有参赛者在指定起跑点(瓮安县建中镇凤凰村茶山(贵州黄红缨茶业有限公司茶园基地黄金观景台)集合整队,发枪统一起跑。
(三)关门时间:此次活动关门时间为2小时(10:00至12:00)。
(四)参赛服装
报名参赛人员可领取赛事T桖一件。也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结合活动当日气温等情况自行着装。
(五)赛事报名
1.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本次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2.年龄要求:
所有报名者需符合本次赛事活动报名要求:参与本次16公里长跑活动者年龄限14岁以上(2011年4月19日前出生);参与5.3公里亲子(父母一方与其一子女)跑要求小孩年龄不超过(含)14岁(2011年4月19日后出生)。
3.报名条件:
(1)参赛选手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日常训练水平,自愿报名参加此次长跑活动,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④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⑥正在感冒发烧的患者
⑦孕妇
⑧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2)参赛者要对自己的身体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此次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参赛有风险,参赛者必须知悉自己的身体状况,报名参与活动即视为知晓并自愿承担跑步活动的所有可能存在或引发的相关风险。
(六)参赛人数
活动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报名时间结束截止前均可报名。
(七)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4月18日
(八)物资领取
赛前可凭报名记录领取T桖一件;完赛选手均可领取纪念牌一块。
(九)相关费用
1.本次赛事活动筹备及赛事相关费用由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项目经费中进行列支。
2.为确保参赛选手报名的严肃性与参与率,同时最大可能的保障赛事选手的生命安全,本次报名选手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
3.本次参赛个人保险费用由主办方统一购买。
五、成绩判定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人工计时,所有成绩以计时成绩为准,具体由瓮安县马拉松协会执行。
(二)奖励办法
1.16公里长跑项目分男、女进行奖励:
第一名奖400元、证书1本,奖牌1枚;
第二名奖300元、证书1本,奖牌1枚;
第三名奖200元、证书1本,奖牌1枚;
第四至第二十名奖50元,奖牌1枚。
2.5.3公里家庭亲子跑项目及5.3公里跑个人跑项目不设名次,完赛人员获奖牌1枚
六、医疗救护及补给站
(一)赛事场地设置简易补给点一个,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及车辆两台(点)。
(二)在比赛中,医疗保障组负责人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七、熔断要求
组委会将根据赛事活动当天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研判,对本次赛事进行动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突发事件、暴乱、极端天气等原因作出相应调整)。
八、行为规范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领导小组禁止一切替跑、蹭跑者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取消比赛成绩。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比赛期间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赛事跑道关键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等处罚。
1.选手携带他人跑步软件载体参加比赛;
2.不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3.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4.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
8.在起跑与终点区域附近或赛道当中滞留(如拍照、队列、等候其他选手、表演或其他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
9.出现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踩踏花坛绿化地、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妨碍比赛秩序的行为;
11.其他违反赛事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本次跑步活动领导小组,未尽事项,另行通知。